重庆社院贯彻落实《条例》 成立院务咨询委员会

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9-11-6

    11月5日,重庆召开第二次全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会议,宣布新成立重庆社会主义学院院务咨询委员会。院务咨询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夏晓华担任主任委员,市委统战部副部长赖顺材担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市级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市委台办、市民宗委、市侨联负责人,重庆社院有关领导共18人组成。

    成立院务咨询委员会,是重庆社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和中共重庆市委“贯彻落实20条具体举措”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发挥“联合党校联合办”作用至关重要。重庆社院将健全院务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发挥院务咨询委员会作用,对办学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和协商,共同推进社院发展。


上一条: [ “弘扬卢作孚企业家精神, 做新时代优秀民营企业家”研讨会在渝召开 ]
后一条: [ 重庆社院采取“三四五”举措 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 ]

[打印] [关闭]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