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2019年度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委托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8-9-27

    各区县社会主义学院: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提升全市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理论研究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区县社院开展委托课题的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方向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本地统一战线工作实际,以基层民主协商、基层民族宗教问题、基层党外干部成长规律、促进县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内容开展研究。

    二、课题委托对象和办法

    (一)委托对象

    重庆市各区县社会主义学院。

    (二)委托办法

    1. 委托课题可根据研究的积淀,依据掌握的资料、案例,自行选择一定的角度开展研究,每个区县社院自拟1-2个题目。

    2. 申报课题者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后,于2018年 10月31日前将课题《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一式3份)寄送重庆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以邮戳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4. 申报所需的《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可从附件中下载。

    三、立项程序

    根据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原则,重庆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对课题初审后,提交专家组匿名评审。确定立项后,课题组与重庆社会主义学院签订《委托课题立项协议书》,明确有关权利和义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成果。课题结题时间为2019年 11月底,不受理延期申请。

    四、成果要求

    (一)具有全局眼光和理论视野,立足基层实践,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实践创新。

    (二)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正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注释采用规范化的学术论文的注释方式。

    (三)课题完成后,经专家匿名评审,通过结题的,颁发结题证书。不能通过的,给予补充研究或撤项处理。

    (四)课题研究的最终研究成果及相关数据由重庆社会主义学院与作者共享。

    五、课题经费来源

    委托课题立项后,其研究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资助,建议每个课题给予研究经费5000-10000元。

    未尽事宜,请与我院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黄小琴;联系电话:62885086 

    通讯地址:重庆南岸区涂山路140号  重庆社院科研处

    邮编:400064

    (请用顺丰快递,方便收件。)

    (请用顺丰快递,方便收件。)


    附件:

    1.《课题申请书》

    2.《课题论证活页》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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