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和第十三次全国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会议精神。重庆社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夏晓华主持会议,学院全体在家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夏晓华介绍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产生的背景、起草过程和重大意义,以及对社院工作产生的深远影响,传达了第十三次全国社院院长会议精神。
与会同志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热议,大家认为中共中央以《条例》的形式对社会主义学院的工作进行规范,是党中央对社院工作高度重视和对我们工作的殷切期望,对社院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大家纷纷表示将苦练内功,抓住《条例》颁布的契机,结合自身工作,推进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更上一个台阶。
夏晓华充分肯定了大家的发言,并就下一步的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强调要将贯彻《条例》作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教学、科研、管理改革,以时不我待的精气神、干在实处的新作为,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作用,为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作出贡献。